政策解讀:《中國制造2025》解讀之:加快發展服務型制造[連載(二),待續]
二、我國服務型制造發展現狀和制約因素
國家一直非常重視發展服務型制造。2011年國務院印發的《工業轉型升級規劃(2011~2015年)》,明確提出要加快推進服務型制造,不斷提升對工業轉型升級的服務支撐能力。《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文件,在深化服務領域體制改革、降低服務業門檻、擴大出口退稅政策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為服務型制造業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市場環境。一些地方政府也根據地區發展實際,制定了當地發展服務型制造的政策措施,并取得了較明顯的成效。
(一)領軍企業探索步伐不斷加快
在市場需求和政策推動下,一些行業龍頭企業在發展服務型制造方面開展了富有成效的探索,我國服務型制造呈現出積極的發展態勢,在裝備制造、通訊設備、信息技術、汽車、智能設備等制造領域涌現出一批成功的案例。有的工程機械企業在提供基本的產品與售后服務之外,同時提供融資支持、二手機交易、產品租賃、工程信息咨詢與整體施工方案設計、設備的翻新與改造、特約服務、定點服務等業務支持與拓展服務,從單純的產品供應商向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工程總承包與系統解決方案等高端服務延伸。在電氣設備領域,一些企業由能源設備生產擴展至合同能源管理等現代服務領域,為數字化電廠提供全面解決方案。在消費品制造領域,有的企業開展眾包設計、個性化定制、社交化營銷等服務,極大地提升了企業的競爭力。在節能環保領域,部分企業以設備制造為依托,向污水處理、工程建設、投融資、運營服務等產業鏈高端領域延伸,成為環保產業整體解決方案提供商。在通訊設備與信息技術領域,有的企業銷售模式采用“線上線下”營銷模式,業務范圍涵蓋通訊設備制造、咨詢服務、客戶體驗管理以及整體解決方案等全產業鏈條。在智能裝備領域,一些企業推出跨品牌、跨終端的智慧操作系統,提供產品無故障運轉監測、智能化維保服務。
(二)企業轉型仍然存在諸多制約因素
雖然我國服務型制造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總體而言,依然處于初級階段,多數制造企業研發設計投入不足,基于客戶需求的整體解決方案業務所占比重較小,服務活動所帶來的質量品牌效益尚不明顯。
一是制造業企業自主開展服務化的動力不足。受傳統粗放式工業發展思維模式影響,我國制造業企業還普遍存在重規模輕質量、重速度輕效益、重批量生產輕個性化定制、重制造輕服務的現象,發展服務業務的動力還不足。此外,由于開展服務業務,需要大量的資金與人力支持,短期投入較大,而長期面臨諸多不確定因素,如市場風險、技術開發風險、經營風險等,導致生產企業推進服務型制造轉型時比較謹慎。
二是部分關鍵領域自主研發設計能力欠缺制約了服務型制造發展。目前,我國自主創新能力不強,設計水平仍較低,難以形成提供差異化、個性化集成服務的技術支撐,難以提供獨創性的產品和服務,區域和行業發展不平衡,直接影響到企業向服務型制造轉型的程度和效果。
三是促進制造業服務化的政策環境有待完善。目前,國家雖然出臺了一系列支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但在制造業企業發展服務業務時還難以享受到服務業的優惠政策,比如:制造業企業普遍缺少服務類資質,在拓展服務業務時存在政策障礙。缺少統一的服務型制造統計口徑和標準,也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服務型制造的發展。
四是高端復合型人才缺乏。長期以來,制造業在以產品為核心的模式下,人才的培養方式比較簡單,人才儲備大多圍繞產品本身開展,適應服務型制造的創新人才培養體制機制尚不完善,缺乏復合型高端人才成長環境,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有待加強。
(未完待續)